东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推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东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一、南城交通分局运管股原股长叶建文违规办证及放宽监管问题。叶建文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放宽审核条件或制作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帮助社会中介人员及汽修厂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每次收取3000元至13000元不等的好处费;此外,其还利用职务便利,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检查要求,需停业整顿的物流公司,放宽整改要求,帮助其避免停业整顿,每次收取2000元或3000元的好处费。以上收取好处费共计25.2万元。2019年8月,东莞市纪委监委给予叶建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卫生督导办原主任文全忠放纵企业非法倾倒垃圾问题。2016年5月开始,文全忠在履职过程中,明知垃圾处理受托企业将长安镇生活垃圾外运至东莞市外非法处理而不予以禁止,不监管生活垃圾去向,放纵上述企业通过船只、车辆将生活垃圾非法倾倒至东莞市外,造成流域地区环境污染。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5万元。2019年6月,东莞市纪委监委给予文全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文全忠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三、塘厦镇城市综合管理分局食品医疗执法股原副股长黄文光选择性执法问题。2018年以来,黄文光违反工作职责,指示负责违法建筑管控巡查工作的下属放松对辖区内特定违法建筑行为的管控工作,对违法建筑选择性执法,造成不良影响。其利用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职务便利谋取不当利益,伙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3万元,本人分得8.5万元。2019年8月,东莞市纪委监委给予黄文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东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DG/7420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