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精准适用纪法“两把尺子” 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该案供述证据太单一,未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请再认真梳理对照,补充完善后再移交审理。”今年3月,百色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室退回某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的一个案件,要求该纪检监察组重新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材料。
质量是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百色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始终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审核派驻机构办理的案件,切实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严把案件入口关、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2021年以来,该纪检监察工委共审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的案件40件,退回补证6件,发放处分建议书40份。
为严格把好案件入口关,该纪检监察工委严格落实初审制度,创新案件审理模式,在案件移交正式受理前,采取提前介入、联合会商等方式,对案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方可签字受理;对于立案依据不准确、证据不充分、案件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案卷,及时要求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补充完善;针对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不予受理,有效避免受理案件后因证据不足而退回补证等现象发生。去年来,该纪检监察工委共在证据收集、定性等方面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的案件提前介入指导38次。
“该案件违纪违法事实过程不完整,部分情节表述不精准,对被审查调查人有关从轻减轻、从宽处罚情节的证据收集不全面。”近日,在某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上,百色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庞仁一针见血指出某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办理某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
对于移送审理的案件,该纪检监察工委严把程序关,推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工作制,既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人员与财物处理等要素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考量违纪性质、违纪情节、认错态度、一贯表现和处理效果等因素,又对案件审查取证过程中的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等严格把关,狠狠抓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审查调查的基本要求,也是准确定性量纪的基础。该纪检监察工委坚持集体审议原则,建立案件审理专人负责制、主审人员首问责任制,客观分析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危害后果,准确运用党纪条规,给予恰当的定性量纪。对个别案件定性量纪引用条款不准确、不详实的,则与审查组同志积极进行沟通、协调,避免出现脱开事实情节随意“升格加重”“降格减轻”或处理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存在证据不足、违纪款未追缴到位、相关人员处理不到位等案件,一律退回并提出书面补证意见和督办意见。
此外,该纪检监察工委还探索建立复杂疑难案件协商机制,强化疑难案件、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案件的综合协调分析,确保定性准确、量纪平衡。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实操研讨,组织干部加强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和研究,针对审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共性或疑难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形成经验,有效促进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双提升。(百色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512/gxjjw627cc926-1716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