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案为鉴 着力推进清廉警队建设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叶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粗暴执法,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何某、陈某玩忽职守,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日前,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选取9起自办典型案件在全市公安系统通报,为广大警务人员敲响警钟。
今年以来,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镜鉴作用,通过曝光案情、剖析根源、督促整改等方式,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3月7日,北海市公安局召开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套开警示教育会,将观看市纪委监委机关和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忏悔录》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程,以案为鉴、以案示警。
镜头前违纪人员一句句痛彻心扉的忏悔,震撼人心、直击灵魂。“想起曾经的同事因心存侥幸,错失争取组织宽大处理的机会,导致身陷囹圄的严重后果,我就心惊肉跳、夜不能寐。”参加警示教育会的市公安局一民警说。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身边人、身边事最有说服力,是教育人、警示人最生动、最管用的‘活教材’。”自会议召开以来,先后有23名民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控制执法办案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是当前防止民警违纪违法最直接、最有效、最急需的手段。”为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该组深入剖析黄齐榜、何建华等办案民警严重违纪违法的根源,结合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特点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向北海市公安局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市公安局党委根据意见建议,认真研究部署,由法制部门牵头,先后制定出台《刑事案件层级管辖规定(试行)》《冻结、解除冻结涉案资金审批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对120起重点案件进行复查复核,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警钟长鸣方能风清气正。该组立足监督专责,推动市公安局党委将典型案例纳入常态化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部署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正风”专项活动,细化学习教育、查摆整改、建章立制等3个环节8项措施,并针对案例学习是否深入、查摆问题是否精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两个责任”贯通协调、同题共答。
“每一起案件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从中暴露出来的各种主客观原因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省与警醒。”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的“六个一”工作机制,以深化典型案例运用为抓手,努力推进清廉警队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责任。(北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510/gxjjw627a4485-1715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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