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前移关口压实主体责任 着力提升“一把手”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2-09-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请各综合监督单位把专题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我组将及时跟进监督检查,确保学习不走过场,学出成效。”日前,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就“一把手”监督工作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在粤单位党委)发出提醒。
“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既是重点监督对象,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为推动“一把手”监督常态化、具体化,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突出加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监督,从关键环节、有力举措、长效机制入手,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监督体系,推动做实“一把手”监督。
提升“一把手”监督质效,重在日常抓在经常。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纳入政治监督主要内容,围绕阶段性工作重点,第一时间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在粤单位党委)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党组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举措,落实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同步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突出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同时,将日常监督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重要手段,坚持实地监督与线上监督,列席党组会议与点穴查阅相结合的方式,从内容程序和决定上严格审查党组“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着重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提出加强“一把手”监督等建议,督促领导班子强化对分管领域、处室“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为有效监督“一把手”,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抓住监督机制建设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监督机制,制定综合监督工作制度、约谈厅领导班子成员的暂行办法以及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制度措施,与省投资促进局党组共同制定了在省外的异地监督单位党建和纪律作风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突出与“一把手”交流、谈心、提醒及约谈常态化机制和班子成员自检自查责任事项、存在问题清单管理,依据清单定期与“一把手”进行谈心谈话,用好谈心谈话规范“一把手”用权,围绕“一把手”个人思想学习、履行职责、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对“一把手”行使职权,履行责任提出监督意见。
“我们要把压实谈心谈话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方式,发挥《谈心谈话记录本》小本子大作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主体责任落实等,规范引导各综合监督单位以谈话工作为切口,抓早抓小,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主体责任。”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用好室组联动及各类监督力量,同向发力打好“组合拳”,形成全方位监督合力,动态监督“关键少数”,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把综合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自上而下联动起来,促进监督全覆盖,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paizhudongtai_0920/113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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