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落实定期会商机制 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发布时间:2022-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本次专题会商会议是第一次召开,虽然时间紧,但准备很充分。会上机关党组和纪检监察组分别通报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对机关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也就机关政治生态状况进行了交流,认真提出整改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王革冰说道。
9月20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以下简称机关党组)与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纪检监察组)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商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
此前,机关党组与纪检监察组联合制定印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四项协同机制”》,定期会商机制是机关党组与纪检监察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旨在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促进机关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本次专题会商会议是首次召开,纪检监察组指出驻在单位存在“一岗双责”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整治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整改建议。
“专题会商会议的召开,是落实定期会商机制的有效形式之一,我们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定期通报有关重要情况,实时共享资源信息,实现驻在单位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贯通联动、有效融合。”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金顺南表示,将会同机关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好定期会商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完善会商内容和形式,把定期会商作为监督和支持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平台,积极为机关党组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923/gxjjw632d8585-1747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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