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反馈 > 正文

毕节金沙:“点题”监督推动整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立案12件12人

发布时间:2023-04-1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近日,毕节市金沙县纪委监委在化觉镇开展监督检查时,收到群众反映未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深入调查后发现化觉镇某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某工作流于形式,未深入调查核实,连续两年漏报了一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造成群众经济损失。目前,吴某某已被立案审查。

  今年以来,金沙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分区域、分环节“点题、破题、解题”。截至目前,监督发现问题157个,督促整改完成138个,主动约谈7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立案12件12人。

  强化“点题”整治,围绕春耕生产、产业发展、乱占耕地建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5个方面18项重点内容,县纪委监委统筹26个乡镇(街道)监督力量,结合实际按照“一月一主题”自选“小切口”的方式,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点题”整治。

  强化“室组地”联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从4个纪检监察室及其分别对应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抽调骨干力量,组成4个联动监督检查组,紧扣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推进、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短平快”监督检查,将监督“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在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久拖不决等问题的同时,严查工作推进中干部“责风腐”等问题。

  强化与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及时督促审计、财政等部门将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并优先处置。同时,商请审计机关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和资金等开展专项审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叠加效应。今年3月,县纪委监委在对涉农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时,联系县审计局对各乡镇涉农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县民政局相关单位作风不实,对特殊人群补贴发放及资格认定不深入不具体,导致出现群众“重复享受”“应保未保”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研判后,向县民政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了特殊人群补贴审核、评估等5项制度。

  (毕节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04/t20230414_7904776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