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烫手"的红包
发布时间:2022-09-0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岱山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郑泽宇
“我要举报,县教育局有一个姓翁的科长,在为他女儿操办婚礼时,收受下属成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们的礼金,数量比较大,影响比较恶劣,这样的干部怎么能在工作中公平公正处事待人?有何资格去管理下面的老师、评价下面的学校?”
近日,我室收到了一封信访室转过来的信访件,言辞激烈、义愤填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实施十周年,我们纪委一直都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对于这些问题更是一经发现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如果真如举报人所说,现在还有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利用红白喜事违规收受礼金,这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惩。
在仔细阅读了举报信的内容后,科室的同事们兵分两组,马不停蹄地前往被举报人和各乡镇成校校长处进行核实。经过多方核查,终于查清了相关事实。
“我女儿是去年10月10日举办的婚礼。因为我和几个乡镇的成校校长共事很多年了,大家私下也是比较要好的朋友,所以在婚礼前几日,我就邀请他们来参加我女儿的婚宴,他们也都答应了。在邀请他们的时候,我还特别嘱咐他们‘空手’参加就行,千万别送什么礼物。”翁某在谈话中说道,“后来他们都如期来参加了我女儿的婚宴,期间高亭镇成校校长高某拿出一个红包给我,他表示这是几个成校校长的心意,委托他交给我,红包背后写着16000元的金额以及各成校校长的名字。”
“那么,你当时是否收下?”我问道。
“我当场就向高某表示我不会收这个红包的,但他说我不收下的话他们就不参加婚宴了。为了避免场面尴尬,我就明确向高某表示这个红包我暂时先收下,等女儿婚礼忙完我就立即上门归还。”翁某说道。
“事后,你是否归还?”我继续问道。
“当天晚上回到家,我一直惦记着这件事,想着尽快把红包还回去。10月12日早上一上班,我就将红包原封不动地交到了高某手中。当高某把红包收下后,我心中的这块石头才真正落下。”翁某回答道。
随后,我们又向高某了解核实上述情况的真实性。“他邀请我们去喝喜酒的时候就说了不要送任何东西,没想到我们几个人的好意差点就害了翁科长,那天他把红包塞我手里后才松了一口气,他说还好红包后才能睡得安稳,否则心里不踏实。”高某说道,“翁科长的做法也提醒了我,同事之间的交往要清清白白,否则是害人又害已。”
“我是一名有着20多年党龄的党员,党的纪律必须严格遵守。同时作为教育系统的干部,我更要为教师们做好表率,所以这次来参加婚宴的所有同事、朋友的礼金,我都没有收。”翁某最后还向我们保证,“以后遇到这种事,宁愿得罪人,也要做到当场坚决拒收。”至此,我们认定这件举报件反映失实。
翁某主动返还红包的行为,其实是当下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自觉性不断提升的一个具体表现。通过这件事,我们欣喜地看到,岱山这几年在“三不腐”一体建设上下了十足功夫,而这些成果也将给予我们更多的动力,在强化案件查办提高反腐威慑力的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文化滋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奋战在基层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我将继续坚定初心,履职尽责,和我的同事们一起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而努力奋斗!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208/t20220812_67170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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